手机版学校入驻客服中心网站导航

欢迎来到天水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咨询热线

转让旧房的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梳理

来源:天水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7/8/9 10:58:57

  转让旧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天水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税收政策,供大家参考。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增值额具体是指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涉及旧房如何确定扣除项目金额的政策规定主要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令第138号)

  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

  第七条 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在此老顾建议大家在处理转让旧房的土地增值税问题时,先问一下主管税局对旧房是如何界定的,然后在按上述政策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款。了解更多税款课程资讯信息关注天水会计培训机构http://922.peixun360.com/ 0元试听预约:400-6305-360 在线QQ:1029959485 微信kuaiji999888 

联系方式

选择专业时,如果犹豫不定,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敬请致电,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

  • 报名热线:400-6136-679
  • 咨询老师:余老师
  • 点击咨询:

常见问题

没有想要的答案?马上提问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 郑州天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